辽宁长安网讯 2021年,按照省委、锦州市委关于开展制度性创新评价奖励工作的有关要求,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项目分别向省、市进行了申报,经过申报、初评、复评、审议决定,最终获得“辽宁省首届制度创新奖二等奖”和“锦州市首届制度创新奖优秀奖”。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王聪
审核:杜洪宇
辽宁长安网讯 2021年,按照省委、锦州市委关于开展制度性创新评价奖励工作的有关要求,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项目分别向省、市进行了申报,经过申报、初评、复评、审议决定,最终获得“辽宁省首届制度创新奖二等奖”和“锦州市首届制度创新奖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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