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石宏,1971年出生,从事民事检察工作28年,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办案标兵、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届民事检察理论人才库,曾荣立二、三等功9次,获嘉奖7次。
她一手握着法律戒尺,一手牵着群众,一路走来,散播温暖,让正义开出了花,让初心结出了果。她就是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石宏。
28年前,石宏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后,回到辽东边陲这片养育她的热土,开启了她的检察人生。她没换过岗位,如今是全省从事民事检察工作时间最长的检察官。今年年初,最高检发布的《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的通报》中,石宏是我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个人。
慧眼识破“蹊跷案”
多年的经验积累让石宏练就了一双慧眼,使她总能透过纷乱复杂的案情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
几起并不复杂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石宏却觉得其中有些蹊跷:9个农民工都是凤城人,却跑到50多公里外的丹东市里找律师;打官司见不到人,仅代理律师一人出庭;多人打的欠条,日期相差几个月,但格式、笔迹、用纸几乎一样。
“哪来这么多巧合?”石宏敏锐地察觉到,很有可能是虚假诉讼。石宏和同事找法官了解当事人的执行情况,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询问笔录,终于找到案件突破口,并最终查出了真相。
原来,刘某将承包凤城某公司的工程转包给王某和许某,但双方因工程款数额发生纠纷,王、许二人找到律师孙某,共同商量后,心生一计——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角度将发包方凤城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找几个人当虚假诉讼人,进行虚假诉讼,胜诉后执行同为被告的凤城某公司,这样所谓的工资便揣进了王某的腰包。
最终,王某、许某、孙某被追究刑事责任,9起“欠薪案”全部被法院依法改判。这也是我省首例律师参与作假的虚假诉讼案件。
该案后来被收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一书中。
2018年以来,石宏带领全市两级检察院民事检察人员共排查虚假诉讼监督线索439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并立案19件53人,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丹东市检察机关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数量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
2022年3月,石宏就一起申请监督案主持公开听证会。
全力办好“民生案”
“再小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也是大案。”石宏说,民事案件都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也是民事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2020年,石宏在办理刘某国工伤纠纷申请监督案中,发现刘家因案致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本院第六检察部移送了案件线索,这也是丹东地区首例民事类司法救助案件。
从事检察工作的28年里,石宏共办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1600余件,接待、答复当事人申诉来访2200余次,所办案件连续8年入选辽宁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
办案驻村两头跑
石宏还担任过丹东市检察院驻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东岔村驻村工作队队员。2016年10月,她开始驻村工作,虽说是驻村,但还是办案和驻村两头儿跑。
石宏与村里研究脱贫对策、帮助协调资金、申请政策、成立烟草合作社、调研黑猪养殖项目……“扶贫依靠群众,才能扶得起立得住。”她坚信只要驻村干部多出一份力,困难群众就能早一日脱贫摘帽。
她与村民一起干活。“石宏干起活儿来,一点不比男人差,村里老百姓很认可她。”东岔村党支部书记于长杰说。
疫情防控期间,石宏第一时间赶赴一线,为抗疫出一份力。
石宏用28年的时光,雕刻出正义与温暖的模样。
石宏与同事分析研究案情。
记者手记
哪怕“畏途巉岩不可攀”,也要“猛志固常在”。
石宏在全省检察系统从事民事检察工作时间最长,是什么信念让她如此执着?丹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宏的分管领导姜冰给出了简洁的点评:“因为热爱民事检察岗位,这么多年,她工作劲头始终如一。”
对于信念,石宏的话语透露着质朴:“我的青春都献给了民事检察,没觉得烦,也没觉得腻,能帮助老百姓解决难事,我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