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张宝印,1987年出生,2012年9月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检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个人嘉奖5次。今年5月,被选为第三届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检察干警”。
提起张宝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干警给出最多的评价是“能文能武”——能办案、能写文章。
从检10年,张宝印从一个检察新人,成长为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项工作的业务能手。办案、调研、撰写理论文章、参加业务竞赛、组织支部活动……他一路学一路干,初心不改,使命不移,无论岗位如何变换,始终不负胸前闪耀的检徽。
在办案一线争当标兵
2020年6月,张宝印调岗到沈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此前他一直办理刑检、未检领域案件,这次岗位调整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面对新的领域,张宝印迅速调整自己进入工作状态。很快,他和同事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区21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外卖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调查取证后,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随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使沈河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管理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其后,张宝印先后参与探索办理了糕点类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快递面单个人信息未采取必要措施、电梯上未设置警示标识等公益诉讼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张宝印参加第一届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
在业务竞赛中提升工作能力
“业务竞赛是对实务工作的模拟和浓缩,多与其他干警交流,可以带给我们更多的启发。赛后总结、反思、汲取经验,尤为重要。”张宝印认为,业务竞赛是除办案以外提升工作能力的一大妙招。
2018年,张宝印参加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经历业务笔试、现场答辩环节,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赛后,他将自己的表现总结为“三不”——法律规定掌握不够全面,理论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实战经验积累不够丰厚。自那以后,他开始有针对性地学习积累,主动办理各类别、各领域的案件。特别是调入第四检察部开始接触新领域后,他主动探索民事类案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公益诉讼案件。
张宝印积极参加调研活动学习,主动参与网约配送交通违法专题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夯实自身的理论功底、锤炼自身的调研能力。2021年,他参加全省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经历初赛和复赛两轮选拔,通过业务考试、文书制作、现场汇报、现场答辩等环节考察,获得“全省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张宝印走进沈阳故宫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点位进行线索核查
在调查研究中强化办案质效
在张宝印的办公室里,除了卷宗,摆放最多就是近期要看的各类书籍、资料。这种持续性的学习给他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帮助。“每一个案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只有善于总结,才能厚积薄发。”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实现路径》《功能转型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问题研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检察裁量权研究》……从张宝印写过的文章中不难看出,他的研究方向紧跟司法改革的时代步伐,时刻从自己的工作中汲取素材。
处处留心皆学问,正是由于他对工作、学习的认真态度,经过长期的积累,张宝印在辽宁政法理论年会、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等活动中获奖20余次,参加辽宁省检察院课题组申报并撰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4项,课题均已顺利结项,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研究成果论文10余篇,对相关司法实践发挥指引作用。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获得辽宁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因在检察理论方面的不断努力和付出,张宝印得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2018年入选辽宁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记者手记
不能停止学习,是法律专业的特点和属性,“学霸”是其他人给张宝印的标签,“苟日新,日日新”是他对自己的要求。从检10年,张宝印在学习中沉淀、在案件中历练、在实战中蜕变,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