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5月17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与铁岭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了紧紧围绕铁岭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署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市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为筑牢生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生态优先,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坚持依法履职,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协同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强大合力。
《意见》中确定了建立“两法”衔接和“两诉”衔接,联合巡查、联合办案、联合督办,协助支持,监督履职等具体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加强日常联络,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宣传教育,逐步建成林业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