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发现3名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存在失管、脱管线索,在开展深入审查调查工作后,分别向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和全部采纳,3人将在符合防疫要求情况下被送回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戒毒余期。据悉,该案是我省首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案件。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试点单位之一,大连市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揭牌成立,年初,该院紧盯相关工作重点环节,以开展专项活动为突破口,不断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前期,检察干警全面调查了2019年以来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因被刑事拘留、逮捕、收监执行的戒毒人员的情况。
调查中,检察干警从中筛查出3例轻刑判决,刑期均不超过10个月,为防止存在失管、漏管问题,随即开展深入审查调查。在调取刑事卷宗材料,审查调查3人在看守所入所(监)、出所(监)、释放等证据材料,听取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的意见后,发现3人刑罚执行完毕被释放后均未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
认真分析相关原由后,检察机关分别向公安机关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将3名戒毒人员送回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剩余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同时,建议两家单位进一步加强执法衔接,严格落实《禁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堵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不顺畅的漏洞,特别是要确保刑罚执行完毕与继续执行隔离戒毒的无缝衔接,防止衍生利用获得短期刑罚逃避强制隔离戒毒的违法现象。
采访中,大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依法开展执法规范性专项检察和对依法保障戒毒人员戒毒医疗、教育矫治、习艺劳动等合法权益的专项检察,增强监督的主动性,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树立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权威,扩大影响力,努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大连模式”,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