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民检察院以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在省应急管理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制定下发《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营造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方案》提出,要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燃气生产经营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重大风险为监督重点,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严格执法,消除和防范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方案》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摸排、分析本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和精准监督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强与应急管理、城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解决本地突出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