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顺应疫情防控形势,在全员下沉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法律监督不停步、维护正义“不打烊”。
隔空提审“零接触”,认罪认罚“云见证”。“董某某,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采用视频提审的方式对你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我手机中以视频通话形式共同参与提审的是值班律师,将一起见证该过程。”“我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我自愿认罪认罚……”
由于苏家屯区现行防疫政策,值班律师无法出门参与认罪认罚工作,为确保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刑事诉讼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别是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有效贯彻,该院检察官迅速转变工作模式,借助视频提审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在苏家屯区看守所内,检察官用自己的手机与值班律师视频通话,并借助看守所视频系统提审犯罪嫌疑人。整个过程,检察官、犯罪嫌疑人以及值班律师全程同框,并同步开展录音录像。提审过程中,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阐明了案件定性和量刑依据,由值班律师向其解释认罪认罚的含义及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由看守所民警将《认罪认罚具结书》交给犯罪嫌疑人签字,再由值班律师线下补签。
灵活办案严防疫,上门办案显担当。因苏家屯区禁止外区人员进入,身处和平区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无法到院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积极作为,多次电话沟通苏家屯区及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充分阐述客观情况。
得到批准后,检察官在确保双方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情况下,做好防护措施,驱车20余公里前往宋某所在地当面讯问案情并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程依法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官“带案上门”,既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又彰显了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切实打通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检察办案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