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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工作意见 合力探索行政争议“最优解”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策 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2-05-10 10:29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锦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锦州市人民检察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司法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可以进行行政争议化解的案件类型,同时在三个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

  《意见》确立了锦州市检察院、锦州中院和市司法局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案件情况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由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研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环节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交流研究解决工作难题的方法措施,完善协调配合、规范有序的办案机制。《意见》规范了锦州市司法局、锦州中院在办理、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时,可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与化解;锦州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适合进行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也可以邀请锦州中院、市司法局共同参与化解。《意见》强调,对于在各系统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案件评查活动,锦州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应当互邀参与,促进各方对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学习交流,同时优选业务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建立锦州市行政争议化解人才库。

  《意见》的出台是检察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次探索和创新,通过与法院、司法局的良性互动,将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及时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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