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沈阳检察机关如何保障涉疫案件快审快办?犯罪嫌疑人是否还能顺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期间,“侦检协作办公室”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据介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助力“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今年2月底,沈阳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在15个区(县)“侦检协作办公室”的全覆盖,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保障,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打击合力、维护司法公正。
数据动态共享
提升监督时效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不停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及时与沈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进行沟通,依托“侦检协作办公室”建立了涉疫案件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动态掌握全市涉疫刑事案件立案情况,通过案情通报、协商会商等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切实保证疫情防控任务的基础上,有力精准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
建立“绿色通道”
提高办案质效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检协作办公室”建立涉疫案件“绿色通道”,公安机关立案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报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在综合研判案情基础上,将后续取证方向、证据标准和法律依据等信息迅速反馈给公安机关,保障涉疫案件高质高效办理。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涉疫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托“侦检协作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捕快诉,仅用一周时间就完成了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认罪认罚、出庭公诉等工作,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远程视频助力
“零接触”办案
沈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检协作办公室”沟通配合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协调看守所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认罪认罚协商具结、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办案质效不打折扣。
依托“侦检协作办公室”,助推涉疫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这既是应对疫情防控要求下检察办案的一次创新举措,也是推动检警信息化协同办案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运行,对推动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对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