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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明山检察院: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徐凯宁 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2-04-19 10:52

  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理念,与相关机关不断加强联动协作,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有效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切实推进市域治理取得实效。

  刘某某、宫某某、张某某三人分别是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小区的回迁安置户,2008年4月,开发单位按照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把三处门市房屋分别安置给三人。   

  2014年9月,开发单位将三人已经使用多年的门市房屋通过仲裁裁决转让给某企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法院执行裁定将房屋过户给该企业。后该企业又将涉案门市房屋出卖给其他人。几年来,三人多次上访,经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才将原错误的房屋登记进行了纠正,变更到了三人名下。三人认为,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错误登记行为影响了其房屋转让并造成损失,遂分别诉至法院,要求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赔偿损失共计15万元。

  明山区检察院应明山区法院联合协作请求,经请示本溪市检察院民行部门,在市院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按照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溪市司法局、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规定,启动联动机制,与明山区法院相关人员联合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了解情况,而后来到本溪县三位原告的住处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检察官和法官们切实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其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有效劝解,促使原告转变态度和想法,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方案。而后,又经过检察官和法官们几天的两地奔波和耐心劝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三件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了当事人上访的隐患。

  在今后的工作中,明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各机关的联动协作,不断探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路子,力争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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