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民之所向,光之所及。为有效促进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以公益诉讼检察赋能社会治理,2021年,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正式施行为契机,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全省率先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又将个人信息保护由民事公益诉讼领域延伸至行政公益诉讼领域,进一步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屏障。
2022年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沈阳市检察院收到了市人大代表崔扬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快递寄递渠道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该建议与沈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方向高度契合。
沈阳市检察院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积极回应。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克服时空限制,就建议的落实情况向代表进行阶段性回复:
做好基础调研工作。依托“数字检察”提质增效,充分运用“沈阳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收集信息,整理研判快递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泄露个人信息相关案例;通过实地走访摸清底数,年初会同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前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辽宁极兔现代供应链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走访调研,熟悉了解快递企业收寄件、分拣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就当前快递行业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探讨交流。
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启动“深化个人信息保护 加强寄递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在两级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工作。目前,就快递企业对快递面单个人信息未采取隐匿化处理等安全措施的行为,沈阳市检察机关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立案2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
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合力。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认真总结相关办案经验,以公益诉讼检察能动履职助力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监管难题。接下来,将与市邮政管理局进一步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规范快递企业保护个人信息思路方法。
崔扬代表对沈阳市检察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认可,表示沈阳市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开展扎实,并对今后沈阳市规范快递企业保护个人信息充满期待。
沈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从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中汲取公益诉讼发展智慧,通过办案激活现有公益保护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力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