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21日9时许,西丰县公安局成平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称,其在屯子里捡到一只“大鸟”,既像大雁又像天鹅。捡到这只“大鸟”后,想起了平时派出所开展的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就第一时间报了警。
接警后,成平派出所民警郭思雨立即赶赴现场,对村民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赞扬。民警将“大鸟”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并立即联系西丰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站。经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站工作人员初步确认,此“大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鸿雁。
目前,民警已将鸿雁移交到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站,待条件适合,将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