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沈阳市出现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沈阳市公安局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3月19日,沈阳市公安局公布了三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案件一: 3月9日,沈阳市大东区某酒店保洁员赵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调过程中,该人故意隐瞒其于3月5日18时至3月6日7时的行程轨迹, 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致使多人被集中隔离。3月13日,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以赵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二: 3月11日8时,藏某从省外高风险地区乘车抵沈,在一饭店用餐后离沈,于3月1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藏某在来沈途中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旅居史,造成新冠肺炎疫情在沈传播。现藏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立案侦查。
案件三:3月17日18时,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接到110报警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东路的某棋牌社擅自营业。经查,该棋牌社经营者王某某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期间暂时停业规定违规营业,造成人员聚集。3月1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