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沈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向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发现,王某自2021年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14.8万元,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催缴王某仍拒不支付。 发现案件线索后,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办理此案。
经审查,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办理过程中,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多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欠薪主体王某、转包人及农民工代表,共同商议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案,目前已促成王某与农民工达成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的还款计划。
该案的办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协调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联动优势,彰显了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落实“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要求,推进能动履职,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发挥衔接行政与刑事案件的桥梁作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