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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下”办案 “融入式”监督——铁岭检察院以两个“新常态”推进刑事检察工作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研 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22-03-02 11:11

  2022年是“质量建设年”,各项检察工作如何提升质量?铁岭两级检察院着眼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大局,坚持更优能动履职,以两个“新常态”推进铁岭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主动适应“镜头下”办案新常态。全面推开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的一种表现,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春节前,随着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启动“同录”工作,铁岭两级检察机关实现“同录”工作“全覆盖”。据铁岭市检察院相关领导介绍,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让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和听取辩护人意见的过程看得见、摸得着,确保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检察办案新常态。

  积极促成“融入式”监督新常态。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检察履职的本质要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是推动政法改革向广度深度进军的开拓之举。

  1月26日,铁岭市检察院与铁岭市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仪式在铁岭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举行。同日,全市各县(市)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也揭牌启用,实现了铁岭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覆盖”。

  “两长”揭牌,“两级”联动,全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地区“全覆盖”。铁岭检察机关将侦查监督端口前移,将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有机融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一体化提升,促成“融入式”检警监督配合协作新常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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