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日前组建大连地区首个检察听证员库,2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生、法律工作者等接受聘任。
受聘检察听证员均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涵盖了不同职业领域,为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提供“外脑”支持。
本次听证员库的建立分为内部问需、对外选聘、资格审查、规范适用4个步骤。一是向各内设部门征求意见,由具体办案人员根据办案需求提出听证员具体的行业、专业类型,并根据实际办案量确定听证员类型和数量。二是商请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司法局等多家单位,采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听证员的推荐。三是由瓦房店市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最终确定听证员人选,并颁发聘书。四是制定《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规定》,明确听证员具体工作内容,规范听证员库使用流程。
瓦房店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员库建设为契机,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使听证员在司法公开、矛盾化解、监督办案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促进检察机关和各个行业、学界与实务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