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与东港市人民法院、东港市司法局举行《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会签仪式,就如何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行政争议化解范围,并从工作联动、协作配合、跟踪监督等方面建立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