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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攻心化心结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2-02-15 10:33

  本报讯 “孩子知道检察院对我作出的决定后,许下志愿,将来也要成为一名检察官。”日前,林某(化名)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公道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办理案件。

  日前,浑南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证据时,注意到林某与被害人刘某系同事关系,两人因在工作群中抢红包发生口角,而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刘某手指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依法对林某进行了详细的讯问,林某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伤害同事,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讯问后,检察官立即与林某的家属和被害人取得联系,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在得知林某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被害人承认自己有错在先后,也愿意达成和解协议,但双方因赔偿数额不一致难以达成和解,检察官将双方约到一起,向双方释法说理并耐心调解,经过检察官的积极调解,双方在次日达成和解,签订了赔偿和解协议,同时被害人刘某给林某出具了谅解书。结合卷宗相关证据,浑南区检察院依法对林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工作中,浑南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前提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既体现法律监督的刚性与力度,更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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