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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筑牢环保安全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2-02-14 10:48

  本报讯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抚顺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临时措施。其间,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该院检察官们发现个别商家店铺门前有零星爆竹燃放违法行为,随即向行政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增强百姓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进行巡回督查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一声响、不亮一道光、不起一缕烟”。主管部门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发现违法行为果断有效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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