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从2月1日开始,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与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联动,开展节日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联合检查,对侵权假冒、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拳打击,维护春节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心年、放心年。
春节期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动加强行刑衔接配合,积极开展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对各大餐饮机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及冷冻食品进行现场检验,对侵权假冒、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拳打击。针对重点领域重要的节日商品、日常用品以及疫情期间的口罩、药品、冷藏食品进行专项联合抽检抽查。
在实地检查中,检查人员仔细查看食品、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识、产品名称、价格等情况。在某商场发现临近过期食品,在某小区内高档餐饮机构检查时发现后厨使用的某品牌“香辛粉”和某品牌“油脂粉末”均存在过期使用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扣押罚没。对于发现的保质期超期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确保食材渠道正规、来源可溯,让消费者能够安心选购,共护群众“菜篮子”安全,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