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全力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迈上新台阶,日前,沈阳市检察机关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系统(以下简称“三远”系统)建设推进现场会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三远”系统建设是沈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部署,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保障相关要求的重要体现。
会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对沈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围绕“数字沈阳”“智慧沈阳”战略部署积极作为提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的紧迫感。坚持需求导向,增强信息化建设与检察工作实际的契合度。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和科学性。
全体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沈北新区检察院的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系统,感受信息技术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带来的便利,切实增强推动“三远”系统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沈阳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部署,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发挥远程提审技术优势,确保案件办理工作顺利进行。1月19日,沈阳市检察院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完成无接触式提审和同步录音录像,并现场刻盘随案归档,为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正式施行奠定良好技术基础,真正做到远程“云”连线、隔空不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