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农民工讨回工资,回程的路费、购买年货的钱这回都有了,家里人也放心了,我们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过个踏实年了!”1月14日,农民工刘大哥拿着发到手的工资不住地向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立新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3月,孙某以盘锦某建筑有限公司名义承包盘锦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某小区三期项目,雇佣农民工刘大哥等人为其工作,但屡屡拖欠工资款。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后,多次就欠资问题联系孙某,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孙某在收到指令书后拒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且隐匿逃避,并转移个人财产以躲避公安机关查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发前共计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240余万元。
面对此起案件,双台子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过程中认真梳理案情,向孙某耐心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其深刻认识到恶意欠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而产生补缴拖欠工资的念头。同时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的机制优势,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积极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会商追缴拖欠工资办法,并对农民工进行释法说理,做好息访息诉工作。
在获悉孙某家属已经向人社部门补缴80万元拖欠工资后,王立新对已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孙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孙某在取保候审后,积极筹措钱款如约履行补缴拖欠工资义务。1月14日,被拖欠工资的74名农民工领到203万元工资。
年关岁尾,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双台子区检察院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健全刑事司法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形成惩治合力,让农民工不再“忧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