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4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就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据统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1件。
据介绍,从2020年6月到2021年年底,在为期一年半的英烈名誉权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省人民检察院和沈阳军事检察院协同推进,并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加强配合,全方位多措施保证专项活动有序推进。
专项活动的开展不仅加强了英烈名誉权荣誉权、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英烈精神的传承,而且深入推进了涉军涉海警相关领域以及红色文物保护、军人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使专项活动在军地协作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排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专项活动中,军地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同配合,对英烈纪念设施进行建档登记,并结合实地排查,对登记事项进一步完善,为涉及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开展公益诉讼奠定了基础。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立案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案件88件,磋商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修缮和保护纪念设施59处,投入修缮费用516万元。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
同时,针对辽宁多个红色主题于一身的特点,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将红色文物保护纳入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范畴,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排查红色文物现状,调查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要求,推进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配合下,对650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全面排查,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磋商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
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治理创新,推动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通过公益诉讼让红色资源“活”起来,使红色资源的公益价值得到最充分的保护和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