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由省营商环境建设局评选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出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百余件优化营商环境实事中脱颖而出,获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系全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单位。
2020年12月4日,沈阳市首个“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在市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商会建成,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推动下,17家服务站在各县(市)区及自贸区陆续建成,覆盖企业7000余家。
服务站采取“订单服务、按需保障、即时沟通”模式,由检察机关根据企业需求安排对口检察官接受咨询,有针对性地为中小微民企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沈阳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工商联、行业商协会等组织建立联系,在服务站内举办“万人进万企——我有问题问检察官”“法治营商天气预报”等系列活动。
建站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依托服务站开展普法宣传和咨询等活动200余场次,解决企业问题诉求400余项,向220余家企业、商会发放问需调查问卷,为众多本土企业上市提供查询服务和上市访谈支持,向多家在沈的全国知名企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完善内部管理。
“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相关工作经验被写入全省检察长会议文件。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在沈阳调研时,专程前往服务站视察,并评价服务站是“全国检察系统带有首创性的营商法律服务平台”。
下一步,“检察蓝护航创业者”法律服务站的加强建设,将成为沈阳市检察机关对标省委“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目标,特别是落实沈阳市委、市委政法委“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