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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 明确保护儿童安全目标举措 我省发布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22-01-13 10:27

  本报讯 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进行政策解读。其中,就推进反家庭暴力工作,省公安厅公布一组数据显示,仅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警情1900余起,制作《家庭暴力人员管理档案》1300余份,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省政府先后制定了4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特别是2011—2020年辽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省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规划中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其中多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些重点难点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新年伊始,省政府刚刚审议通过的新规划,更加注重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在城市规划、社区建设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意识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明确了保护儿童安全的目标和举措。制定实施新规划,对于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同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省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路子、新方法,有力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活动。今后,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和社会化,努力形成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省公安机关将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一切形式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依托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涉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于接到的涉家庭矛盾纠纷类警情,做到及时化解;对发现的家暴行为严肃打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进一步强化反家暴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增强广大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此外,全省公安机关将结合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和“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全省社区和驻村民警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了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的就学、就业及是否遭受家暴情况,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持续推进小区创安工程和平安村镇警民联系点建设,持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充分发挥校园与辖区派出所互联互通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强化指导校园安全演练,大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将积极与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深入探讨、研究举措,健全信息互通、联合调研、联动执法等机制,加强内部协调和外部合作,增强协同合力,加大统筹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为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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