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用情用力办实事 增强群众幸福感——全省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果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刘键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2-01-12 10:29

  “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是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主要实践载体。

  我省检察机关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办好为民实事,在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工作力度,相继出台《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意见》《“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辽宁检察机关转作风治顽疾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工作方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便民利民措施》等一批专项工作或专项行动方案,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省检察院邀请民营企业家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我们要持之以恒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化办理制度机制。”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前段时间,省检察院依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40余人、持续时间长达10年的矛盾争议。”

  2011年,沈阳市某小区居民因政府未履行承诺,诉讼官司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020年,王某等41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省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一把手”包案,分管副检察长负责,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化解专班。

  办案检察官在多次接访中表现出耐心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申请人的信任。通过释法说理,王某等人最终同意通过补偿的方式解决争议。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还提出了一揽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得到行政机关的采纳,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我省检察机关持之以恒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化办理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的实体功能,不断提升回复答复质效,争创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的辽宁品牌。

  截至2021年11月底,交办信访案件1270件,已办结1270件,办结率达100%;省检察院机关群众信访事项15279件,7日内回复率100%;全省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事项41798件,7日内回复率99.51%。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近日,我省检察机关向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司法救助。

  “检察监督纠正后给予司法救助,送去的不仅仅是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送去党的关怀,让被害群众感受到正义的实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介绍道。

  近两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为抓手,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官联系群众、体察民情的实践载体,不断完善救助工作机制,扩大多元救助格局,先后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乡村振兴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意见》,协同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当事人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并为其开辟快速审批拨付“绿色通道”。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对命案受害家庭进行实地走访293件次,开展司法救助185件252人,救助金额511.5万元,救助退役军人46件52人,司法救助125万元;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党建帮扶慰问65次;协同民政、妇联、团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开展低保、事实孤儿、心理疏导、就学保障等社会救助20件次。

  畅通涉民营企业专案渠道 

  “检察机关是民营企业真正的法治护航者!”沈阳某机电科技公司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行为给予高度评价,并给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送来锦旗以示感谢。这起发生在23年前的虚假诉讼案经检察机关精准监督被依法纠正。

  此案时间跨度较长、涉案金额巨大,判定虚假诉讼存在一定难度。

  针对此案,省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选派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形成监督合力。经检察监督该案被依法纠正后,本应属于沈阳某机电科技公司的2500余万元房产动迁款陆续执行到位。

  我省检察机关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在申请、审批、监管、权益保障等环节实行便捷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为402名(1083人次)民营企业社矫对象外出经营提供便捷监督管理措施;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去年11月底,全省共办结涉民营企业实质性争议化解案件27件;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1270件,支持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661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准确表达诉求;开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专门受理、高效办理、优化服务,对301件民营企业信访案件及时进行办理,其中交办督办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52件,已全部办结息诉。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2019年5月开始,抚顺市东洲河阿金沟段出现大量黄色吸满油污的吸棉纸,河道内有3处油污渗井,周围水域漂浮油污,现场弥漫刺鼻的汽油味。若不及时采取修复措施,将对流经抚顺、沈阳两市的河水产生严重污染。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上述污染情况后开始立案调查。针对跟进中发现油污污染仍然存在、现场与行政机关书面回复不符的情况,检察机关独立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受损公益修复情况进行评估,组织公开听证补强重要证据,依法确认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并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庭审质证确认证据效力及公益损害仍然存在的事实,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去年年初,东洲河阿金沟段油污污染已全部得到修复。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原场地污染土壤已经得到清除,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样品符合国家标准。

  我省检察机关公开征集法定领域和新领域的公益诉讼办案需求和线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办理,守护好群众“脚底下”“舌尖上”“钱袋子”安全;用足、用好磋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推动辽宁“黑土地保护”有效落实。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实地调查620余次,立案3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1份,起诉8件,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行动47次,排除窨井盖等公共设施隐患12000余处,修复盲道260余处42000多米,建设修复无障碍设施23处;立案办理“守护美好生活”(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5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5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24件。

  在围绕检察业务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注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办好为民实事,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查实情,综合运用实地走访、集体座谈、网络征求意见、12309信访渠道等方式方法,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把症结分析透彻,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在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出谋划策、献计献言,争当志愿者、服务队,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