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模范与葫芦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圣亚(左四)合影。
本报讯 12月29日,葫芦岛市第十五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在葫芦岛市委政法委举行。会议传达宣读了葫芦岛市委市政府表彰决定,授予魏哲、齐季、黄嘉旺、汪庆池、葛峰、王佰明、李永恩7人“葫芦岛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并向每人颁发10万元奖励金。葫芦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圣亚出席会议并讲话。
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亭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葫芦岛军分区、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向见义勇为模范颁奖。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社会需要正能量,务必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务必加强见义勇为工作,让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努力形成见义勇为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从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全局高度,进一步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关心见义勇为基金会和见义勇为工作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要传承美德、强化宣传,大力激发全社会见义勇为的内生动力。通过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发扬光大,形成伸张正义、扶正祛邪的良好社会风尚。
事迹简介:
魏哲,男,兴城市郭家镇人,2013年9月20日,空手夺刀,与凶犯展开搏斗,成功制止重大流血杀人事件;
齐季,男,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经营管理员,2014年12月27日,与手持利刃歹徒搏斗,救下一对老夫妇和一名孩童,自己身受重伤;
黄嘉旺,男,现为辽宁东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副大队长(见义勇为时为海军某部士官),2015年7月18日,在众人协助下,救出11名落水者;
汪庆池,男,绥中县网户乡河东村村民,2016年7月8日,年近六旬的他不顾个人安危,制止持刀歹徒伤害两母女,并于搏斗中受伤;
葛峰,男,建昌县委办公室干部,2017年5月3日凌晨,接到楼上邻居求助,与持械入室盗窃歹徒搏斗20多分钟,身上多处受伤;
王佰明、李永恩,男,见义勇为时均为建昌县白狼山保护区馨泉山庄员工,2016年8月2日,两人勇救两名落水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