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大厅接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打来的电话,查询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程序性信息,在得知新民市检察院已正式受理该案件后,当即表示近期前来阅卷。
新民市检察院负责律师接待的工作人员介绍:“沈阳市检察机关已开启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您可以在12309网站异地申请,我们审核后,认为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可以给您推送电子卷宗,您在当地就可以进行网上阅卷。”通过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指导,陈律师不到两分钟便收到了电子卷宗。立即打电话表示感谢:“太感谢了!让我少跑了2000多公里的路程,足不出户就在网上查阅到卷宗材料,真心为你们的高效服务点赞!”
此次律师互联网阅卷的成功办理,对新民市检察院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该院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能力与水平,让检察服务“多走路”,让律师“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