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辽河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在依托信息化手段做好日常案件管理、信访接待处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所接收涉企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分案,涉企信访案件全部进行答复,推动了“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
辽河人民检察院设立涉企案件绿色受理通道,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优先受案。对受理的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标注,及时制作、上传电子卷宗,将纸质卷宗移送办案部门,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
除将办理涉企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外,辽河人民检察院还将涉企案件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内容,以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规处理。
辽河人民检察院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设立企业家来访绿色通道、专人接谈,及时受理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严格落实以书面形式“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指定员额检察官办案组负责,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