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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不停步 内心坚冰渐消融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平 王婷婷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12-07 10:30

  “非常感谢检察院,我心中19年的怨恨化解了,我家也走出困境了……”日前,金某的眼里泛着泪光,向前来回访的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军燕、检察官于凤丽深鞠一躬……

  满脸怨气来申诉

  今年3月18日,金某满脸怨气地来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认为19年前的原审判决对加害自己的唐某量刑太轻,应依法从重处罚。

  “法院当年判唐某赔偿我8万多元,如今他出狱后还不赔偿,我认为法院判轻了……”

  办案检察官经阅卷审查了解到: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唐某在一家烧烤店吃烧烤时与金某发生争吵,随后将金某砍致多处重伤,同时将上前劝阻的金某母亲及其未婚妻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3年,赔偿金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余元,因唐某还犯有盗窃罪等,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唐某没有赔偿能力,金某被伤害落残后,因治疗欠下数万元外债,从此陷入困境。金某基本上丧失了劳动能力,妻子又是智力、视力双重残疾……家庭生活十分窘迫。唐某出狱后已年过六十岁,还是没钱赔偿。绝望的金某想通过申诉让法院再多判唐某几年……

  检察官指导司法救助

  针对金某的这一诉求,办案检察官对他进行了释法说理:“按照当时的刑法规定,对唐某判处的刑期属于合理法定范围,出狱后不赔偿不是可以加重刑罚的法定依据。但根据你的实际困难和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在检察官的指导下,金某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东港市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他申报3万元救助金。考虑到金某的实际困境,仅靠3万元救助金还是不够的。在等待救助金审批的日子里,董军燕和于凤丽又来到金某所在地,与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座谈,研究探讨为其开展多元化救助之事;与学校协调沟通为其上小学的女儿减免校车、书本等费用;由村委会出人工帮他修缮漏雨的房子……

  司法救助金到位后,董军燕、于凤丽又同村干部商定了金某家房屋修缮的项目和范围。

  在此后的一个多月工期中,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们隔三差五地来到金某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

  10月19日,当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金某家时,已焕然一新:室内已经安装了煤炉和暖气;坍塌倒烟的土炕也翻新成了温暖的热炕头;漏雨房顶也已重新修缮。

  延伸救助驱散怨恨

  司法救助给金某的生活带来了希望。但办案检察官并没有停下发挥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作用的脚步,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办案检察官又走访了东港市民政局等单位,还到金某现在工作的民企,建议单位对金某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予以照顾。11月9日,东港市残联回函:已经为金某的妻子办理了生活困难补贴,免费办理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并积极与市爱心慈善协会联系,建议将金某夫妻列为救济对象。11月19日,东港市民政局也传来喜讯:给金某解决临时救助资金1000元。

  笼罩在心头19年的雾霾驱散了,金某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他说:“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好好工作,好好过日子,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关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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