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打我的明明是3个人,为什么只追究了2个人?”张某某怒气冲冲地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接待他的检察官滔滔不绝地诉起“冤”来……
2016年6月6日晚,因言语不和,白某某、王某甲对张某某拳脚相加,造成张某某头部多处骨折。承办检察官王玉瑶在审查卷宗时发现张某某及妻子的证言与白某某、王某甲的供述矛盾,两次退查要求公安机关对同行的王某乙取证,但公安机关均出具材料称无法查找到王某乙。办案检察官为白某某、王某甲与张某某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起诉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某某、王某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件虽已办结,但王某乙是否参与殴打张某某的谜团始终未解,这也一直萦绕在承办检察官心中。白某某、王某甲始终坚称王某乙未参与殴打张某某并拒不配合工作。但不怕“多事”的检察官并未停止追踪真相的脚步,多次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经查询户籍系统,竟有上千个同名的人,这对准确找到王某乙无疑是巨大的难题。
此后的几年里,承办检察官在炎炎烈日下走街串巷,在凛冽北风中敲门走访;从得到新线索的喜悦到核实后的无奈失望,再到重新寻找下一个新线索的斗志昂扬。在多方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最终在追诉期限将至前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乙。
当承办检察官与民警敲开王某乙的家门时,王某乙矢口否认参与欧打张某某,并辩称不认识白某某和王某甲等,还嘟嘟囔囔地埋怨起来:“检察官咋这么多事?案子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咋还找我呢!”
经承办检察官对王某乙耐心释法说理,讲清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后,王某乙如释重负,感叹道:“我提心吊胆躲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还是被找到了。我认罪认罚,恳求从宽处理!”随后,承办人又出面与被害人张某某协商,促成王某乙和张某某签署了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张某某激动地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已经放弃了,没想到检察官还记在心上,真是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