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的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宣告训诫会。
2020年8月,高考结束后的于某使用手机通过翻墙软件寻找“不安人3”视频种子,下载后将该视频种子保存在手机内。经朝阳市公安局审读,于某持有的83个视频总长1小时1分59秒,应为载有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
宣告仪式现场,承办人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于某进行训诫,承办人分析了于某该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及犯罪原因,剖析了其行为的家庭危害性及社会危害性,指明了于某的改进方向和前进目标。于某表示,是检察机关给了他改过自新、继续学习的机会,他一定不负所有人的关爱和嘱托,警钟长鸣,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