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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阳光照进成长之路 锦州检察院开展主题巡讲活动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锦州记者 王璐璐 | 发布时间: 2021-11-23 10:08

  本报讯 “‘灋’是‘法’字的繁体字,古人在创造‘灋’字时融入了极高的智慧和寓意。”日前,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向校园暴力说‘不’”主题巡讲活动,“平安之星”入选者——锦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婉琳走进北大青鸟同文锦州实验学校进行法治宣讲,师生纷纷点赞其令人耳目一新的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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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婉琳正在开展普法宣讲。

  “我们来看一个视频短片,大家找一找哪些是校园欺凌行为。”陈婉琳通过抛出问题引导同学们思考互动,让同学们很快沉浸到对法律的思考中。短片播放完毕后,陈婉琳的提问得到了积极的回应,同学们结合短片,更加明确了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有的同学感叹校园欺凌原来离自己这么近。

  “通过视频,我们看到了被欺凌者的痛苦,而欺凌者也为此买单,最终被判刑。”当屏幕上出现“校园欺凌已经上升到刑事犯罪”时,陈婉琳也适时发出“请同学们千万别去试探法律的底线,远离暴力犯罪”的话语引导。

  课堂上,掌声、讲述声声声入耳,陈婉琳的宣讲课贴近生活、绘声绘色,也体现出了司法工作者的严谨和切实站在青少年的角度思考的责任心。

  “今天的法治课就是不一样,看电影,有互动,课堂气氛特别活跃,我和同学记住了不少法律知识,激发大家对法律的求知欲。”八年四班刘馨檀同学由衷地说。

  据介绍,2020年,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主办“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陈婉琳入选“平安之星”月榜。作为一名未检人,她秉持初心,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的新模式、新路径,用心、用情、用爱把锦州未检宣传做得扎实、做出成效。

  “本次‘平安之星’进校园活动意义重大,宣讲人通过幽默风趣的宣讲方式,举案例、晓利害、明是非、知应对,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让学习法律成为学生们的一种习惯。”学校初中部主任王化成表示,希望同学们通过这节课能够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难忘同学们高举双手,眼中充满对法律知识的好奇和渴望,这是给予我最值得的回馈。”陈婉琳告诉记者,“作为‘平安之星’,我要借助‘法治进校园’这个平台,与锦州未检一起为同学们打开一扇窗,透过这扇窗,让法律阳光照进每个孩子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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