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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安“零容忍”打击16种涉疫违法行为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大连记者 王怀实 | 发布时间: 2021-11-17 09:48

  本报讯 昨日,大连市公安局郑重提醒:疫情期间的16种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种行为包括: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旅行史、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有传播严重危险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多次要求他人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逃避正常检查的,以及如果最终检测证明其是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聚众扰乱医院、防疫站等防治疫情的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抗拒、阻碍防疫人员、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相关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带来恶劣影响的等。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大连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相关决定、命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大连公安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有关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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