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把普法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难题、抓落实、办实事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
普法宣传有“力度”。抚顺市检察机关始终将普法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坚持把落实普法宣传活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普法宣传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进一步健全考核办法,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传导链”和考评“体系链”,实现法治宣传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由单项检查向综合评估转变、由自我评价向群众评判转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的群众满意度。
普法宣传有“厚度”。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法治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倾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市两级检察院的36名党组成员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让教师和学生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力量,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为扩大法治宣讲范围,提升法治宣讲质量,还成立“抚顺市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专门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教授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开展法治教育。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共举办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32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