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可主张违约责任
现在距离我省全面开栓供热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可是依然有暖气冰凉一点儿热度都没有的小区。
近日,本报陆续接到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的绿都百合园小区居民反映“睡觉贴着暖宝宝都暖和不起来”的投诉。
本报记者随后找到了负责绿都百合园小区(以下简称绿都小区)供热的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对方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的情况受到沈阳全市锅炉房“拆小并大”工程(将原来的锅炉房改建成换热站、铺设新的供热管网至附近的大热源)影响。
“今年不是拆小并大嘛,绿都小区划给我们比较晚,管线漏得严重,我们一直在抢修。11月中旬就上水了,但是又漏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绿都小区的供热台账是9月末移交的,10月中旬才开始收采暖费,所以之前自家公司不可能发现绿都小区的地下管线情况。
而主要负责该小区供热的沈阳兴鼎热力供暖有限公司英首供热站刘厂长表示,社区供暖办和公司才开会研究这件事,绿都小区的管线已经十五六年没有更新了,送水就漏,现在彻底翻新马上结束。“从月中就开始了,一直是连夜调配人员和材料。”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供热在11月27日起已恢复正常。
“对于绿都小区来说,11月1日之前,供热管网问题没有处理好,相关的企业和部门还是应该对此负责。”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供热公司与用户之间系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供热公司应当在供热期到来之前,履行管网改造义务。供热公司未在供热期到来之前维护管网,属于一种违约行为,用户可以向供热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退还室温不达标期间的已经交纳的相应的供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