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任某某涉嫌袭警罪一案提起公诉。
宽甸县公安局民警在某烧烤店门前发现王某涉嫌酒驾,要求其下车接受调查。王某下车后拒不配合调查,其亲友上前阻拦民警致使王某逃离现场,民警追上王某依法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其间,王某辱骂并暴力反抗,致使一名民警右前臂外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王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宽甸县检察院依法准确变更罪名,并向王某释法说理,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宽甸县检察院最终以王某涉嫌袭警罪提起公诉,宽甸县法院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该案成功公诉,体现出检察机关对法律的准确适用,亦体现出对人民警察行使职权正当性的保护,对维护地区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