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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检察院首次化解行政非诉执行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宫月 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26

  本报讯 日前,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化解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据介绍,2018年11月26日,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曹某某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催告期内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2019年8月,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凤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立案,并对曹某某资产采取了相关措施,但罚款一直未被执行到位。

  凤城市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案情后,积极与曹某某取得联系。经调查得知,曹某某认为行政机关处罚过重,与其违法应受处罚性不相适应,故未缴纳罚款。检察官积极召开各方当事人磋商会议,释法说理,努力打开当事人心结,并积极约见、走访涉案行政机关和相关人员,听取意见,召开行政争议听证会,就案件焦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最终,曹某某承认违法事实。前不久,曹某某缴纳2万元至法院执行账户,该案执结。

  本案中,凤城市检察院同凤城市法院、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单位在案件审理、信息共享、争议化解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有效破解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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