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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欠薪拿到手 “依法维权”暖民心——葫芦岛龙港公安联合劳动监察部门为农民工“护薪”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1-10-20 10:13

  日前,陆某、张某等7名农民工代表从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和龙港区劳动监察执法分中心工作人员手里接过某建筑工程公司拖欠的工资款,心里终于彻底踏实了:“幸亏有你们‘撑腰’。”

  至此,一起涉及金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范围较广的欠薪案件圆满结束。

  施工结束却未收到工资

  时间追溯到今年初夏的一天,葫芦岛某房地产项目售楼处门前聚集了多名农民工讨要工资,现场群情激愤。此次讨薪事件共涉及17名农民工,总金额1036896元。

  葫芦岛市公安局边防支队中央商务区边防派出所民警获悉警情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控制局面,并立即向主管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的龙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进行汇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会同龙港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处理。“我们介入的时候,这些工人在售楼处情绪很激动。”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于辉告诉记者,面对情绪激愤的工人,龙港公安分局领导指令大队提前介入,一方面稳定他们的情绪,控制局面;另一方面指导帮助工人依法维权,讨回工资。

  经查,葫芦岛某房地产项目工程由葫芦岛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开发,某建筑工程公司(乙方)承建。由于甲方认为乙方施工存在瑕疵,故扣除乙方的部分质量保证金。与此同时,双方各招募一支施工队伍进场,实施维修工程。去年9月,受乙方雇佣,投诉人陆某等17名工人进场施工。维护工程结束后,甲方为自己招募的施工队伍支付了工资,但乙方招募的陆某等17人的工资一直拖到今年6月份始终未予支付。无奈之下,陆某等人集体到该房地产项目售楼处讨薪。

  责令欠薪方限期支付

  为了妥善处理事件,龙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中央商务区边防派出所、劳动监察部门将工程甲方、乙方负责人找到现场,现场办公,当场捋清了责任关系,释明法律,并由公安机关和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将集体讨薪的农民工请到龙港区劳动监察执法分中心处理案件。

  “责任很明显,某建筑工程公司应该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起初该公司的态度很消极,我们探明事情来龙去脉后,责令他们必须限期支付工资,如不支付,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于辉说。

  经了解,该项目施工方某建筑工程公司仅是“东北分公司”,远在北京的总公司表示,要解决此事需去北京。

  几经辗转得偿所愿

  在做完前期调查工作并准备完相关材料后,7月7日,龙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与劳动监察部门共计5人奔赴北京,与某建筑工程公司总公司处理此案。7月12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东北分公司经理陈某到葫芦岛配合调查。经过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与其沟通协调后,经投诉人同意,陈某承诺将所欠工资分两批次发放给工人,分别于7月底前支付50万元,8月底前支付余款。

  7月31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东北分公司依照承诺支付了第一批工资,但第二批的50多万元又“悬了”。8月31日,某建筑工程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及时支付剩余的50余万元,农民工又找到了龙港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劳动监察部门,两家单位再次督促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工资,并耐心地做农民工的工作,以免再次出现矛盾冲突。

  在龙港公安分局和劳动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日前,某建筑工程公司终于将剩余的工资打到了劳动监察部门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上,并如期发放。

  后记:

  农民工讨薪往往是具有涉及人员多、矛盾纠葛复杂且极易扩大矛盾的群体性社会事件。在处理此案中,龙港公安分局和劳动监察部门始终站在农民工的身边,为他们维权“撑腰”。很多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匮乏,处理事情的方法简单粗暴,不仅难偿所愿,还极易引发违法犯罪。该案中,公安、劳动监察两家单位法理并用,不仅使农民工工资拿到手,“依法维权”的意识也入了心。投诉人陆某说:“通过这件事,懂得了如何依法维权,以后再有类似的事就走法律程序。我也会告诉身边人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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