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监管活动,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近日,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与清河区司法局到清河区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工作人员本着区别对待、少打扰多关心的原则,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突击点验,点验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按要求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签到、学习、公益活动等,是否存在脱漏管现象发生;查看矫正档案,重点围绕矫正方案、思想汇报和谈话记录等能反映矫正对象帮教效果的材料进行检查,查看矫正档案是否规范,如请销假程序、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通过人性化的联合巡回检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责任担当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新向善意识,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