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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官化解行政争议完成老人遗愿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赵百莲 驻本溪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21-09-14 12:36

  本报讯 今年以来,本溪市检察机关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办案中以维护受害人权益、让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力争案结、事了、政和、人和,真正为民办实事解难事。

  年逾八旬的孟某某围绕自己老宅拆迁补偿的事,在“牛角尖”里怎么也绕不出来。

  2011年,本溪市政府对本溪市溪湖区棚户区整体拆迁改造,孟某某的房子就在改造范围内。2013年,他委托女儿孟某玲与房屋征收办签订了协议,约定60平方米的房屋交拆迁办拆除,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协议达成后,房屋在同年被拆除。2016年,孟某玲提出补偿协议违法,要求政府及相关行政机关确认征收行为违法,还向相关机关相继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行政机关认为不存在违法行为,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不符合相关规定,孟某玲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4起,经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被驳回,2019年开始向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本溪市检察院受案后,经调查核实,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无不当,无法支持其监督申请,但一纸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不能解开老人一家多年来累积的“心结”。于是,市检察院组成化解争议办案组,提出要追寻“源头”化解,采取“多元”化解,达到“实质”化解。

  从暮春到酷暑,办案检察官于家宽和言东先后10余次到孟某某家里调查取证,与家属促膝长谈、释法说理。

  同时,为了促成该案行政争议化解,办案组又通过无数次的走访和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各方的尊重和支持。最终,在溪湖区委政法委、信访局的支持下,本溪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承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解决该补偿款。

  然而,孟某某在争议化解期间去世,化解工作一度有搁浅的危险,办案组及时了解到,孟某某的老伴已经80多岁,常年生病卧床,本人没有生活来源,子女也是下岗职工,因补偿款还涉及继承问题,于是在街道和社区的支持帮助下,所有继承人来到市检察院,明确表示将放弃对该笔补偿款的继承,用于给母亲纪某某改善生活条件,解决了继承问题,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更近了一步。

  公开听证可以最直观地感受检察司法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本溪市检察院决定召开一次公开听证会,除了涉案各方的负责人员外,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法律专家、群众代表参加。通过查清案件事实、阐述法律政策,孟某某一家因该拆迁行为先后提起的24起行政诉讼一并化解,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人员现场把24.92万元拆迁补偿款交到孟某玲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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