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侯树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要求,全力为大局服务,做更多有影响的事。提高政治敏锐性,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各类新型犯罪案件,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落到实处。
全力为人民司法,做更多有温度的事。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制度,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全力办好个案,做更多高质效的事。贯彻精准监督的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办案质效的不断提升,以求极致的精神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让依法治国的土壤更肥沃。
全力履职尽责,做更多有情怀有担当的事。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品质,在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效能过程中体现检察情怀和担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抓住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讲好丹东检察故事,持续推动丹东检察工作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