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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首家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成立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抚顺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53

  本报讯 日前,抚顺市第一家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挂牌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闫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大飞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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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现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成立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是对深化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推进,也是加快平安清原、法治清原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清原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坚持配合与制约相结合,坚持人权保障原则,通过“看得见的正义”来实现实体正义,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密切沟通,就监督原则的落实,监督内容、方式、流程等方面的细化等随时进行商讨。正确处理好检察监督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关系。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接受监督的意识,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提升公正执法能力,虚心耐心诚心接受监督,双方共同努力、携手探索,扎扎实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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