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31日,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全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上获得优异成绩,3篇调研文章获一等奖,2篇理论文章获二等奖,同时获得“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铁东检察院始终把理论研究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内容,党组对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坚持提供平台与领导带头参与的双向发力。在基层调研工作主体部门改革消失后,依然做到专人协调、全院参与,建立建全日常办案和检察研究的互动机制,定期组织干警认真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既推动全院自身检察理论发展,又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同时,针对基层院对于检察理论研究存在的专门组织不健全、人员不固定的劣势,但更有案件数量大、案件类型杂、案件新历性强的天然优势,坚持从实务出发,从案件办理出发,从如何有利于实务解决的角度去思考、论证、钻研,确保检察理论工作成为推动全院业务工作的有力支撑。此外,该院坚持内外互动,既充分利用员额检察官部务会、联席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的会议,充分发挥院内智慧,又及时把握公检法律共商交流的机会,构建“大研究”、“大调研”格局,通过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合作,让更多的法律理论共识得以达成,成为学术研究不竭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