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自8月12日起,丹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组织市区内的振兴分局、元宝分局、振安分局、合作区分局,扎实、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检冲刺攻坚行动,截至8月22日,查处违规遛犬316起、收容流浪犬75条。
丹东警方始终坚持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及时、广泛、深入、全面地宣传文明养犬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养犬市民不断提升文明养犬素养和遵守养犬规定的自律意识。同时,印制发放了《文明养犬、依法养犬规范养犬、安全养犬,争做文明养犬丹东人》《丹东市公安局致全市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共20000余份,横挂文明养犬宣传横幅135条。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规范养犬、安全养犬的文明素养和自律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
市局治安支队针对市区内不按规定时间遛犬、遛犬不栓绳、遛犬不挂犬牌、遛犬不携带犬证以及在沿江一线、市区公园、景区景点、绿地、广场、农贸市场等禁止遛犬的区域遛犬、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流浪犬、无主犬等养犬管理的突出问题,组织各区公安分局和属地城区派出所,抽调专人分别成立捕犬队,每日深入辖区重点路段、重点场所、重点小区开展巡查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0天时间就查处遛犬不栓绳等违规遛犬行为316起,收容流浪犬75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82 份,组织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800余份,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61个。
治安支队建立实行了每日督查通报制度,抽调专人组成专门的督查组,每日深入市区各街港路和小区社区开展督查检查。同时,市局治安支队还动员和组织支队全体人员,采取支队领导分工包保市区四个区分局的形式,每日组织分管部门全体人员抽出专门时间,深入市区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通报整改犬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