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2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虹螺岘镇派出所成功处置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发现并保护了在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日晚间19时许,虹螺岘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前方不远处有几人正在“聚堆”。突然,一个小男孩,一边向警车跑来一边挥手,巡逻民警见状立即停车并下车进行询问。
据了解,小男孩名叫小刚(化名),8月1日中午12时许,他在乘车回家的途中遇到了李某、毛某和肖某。在车上,三人威胁小刚,让他在下车后拿出200元钱作为“保护费”,不给就会被打。下车后,三人一直跟在小刚后面,并威胁他不许将此事告诉家长,更不能告诉学校,否则每天都到学校门口去堵他。小刚当时非常害怕,无奈之下,在家里拿出了100元钱交给了李某。
次日,李某、毛某和肖某将100元钱尽数挥霍后又想到了小刚。找到小刚后,三人变本加厉,继续向小刚要钱并将他围了起来,声称不给钱就把小刚按在地上“圈踢”。恰巧,派出所的巡逻警车经过,小刚向民警求救,这才“逃过一劫”。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小刚及李某、毛某、肖某三人带回至派出所并连夜开展工作,又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学校和四人的家长,并对李某、毛某、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