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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连山检察院唤醒“失职监护心”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阳 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1-08-24 10:04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监护人责无旁贷。”日前,手捧着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督促监护令》,回想着该院检察长关德权语重心长的训诫,金某某的监护人心里五味杂陈……

监护人(右)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

监护人(右)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

  监护缺失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5月,连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罪未成年人金某某的监护人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不满15周岁的金某某一人独自生活,在其居住的房屋内发生了一起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经进一步了解,发现该家庭亲子关系疏远,对孩子教育引导极少。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案卷材料,检察官开展社会调查发现,金某某3岁半时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对孩子管理松散、不重视孩子的法治教育,未能正确引导孩子明辨是非。孩子犯错后不能冷静分析问题,寻找合理方式帮助孩子,而是一味责怪和打骂,导致亲子关系紧张疏离。13岁后,金某某跟随母亲生活,母亲为了生计在外地打工,每两三个月回家一次,金某某经常独自在租住的房屋居住,逐渐与社会闲散的未成年人纠结在一起,养成了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对生活态度散漫、无规划、无目标,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发生两起违法事实。

  “私人订制”

  找准病因开药方

  “金某某的‘歪路’,与生长环境、监护缺失有很大关系,若不及时纠正监护教育方式,有可能让涉案未成年人继续偏离正常轨道。”连山区检察院决定,立即启动督促监护工作。为了让《督促监护令》最大程度发挥作用,检察官采用“私人订制”的方式,“找准病因开药方”,精准施教,确保帮扶效果,提升监督刚性。

  检察官针对监护不当的问题,结合家庭特点,向金某某的监护人提出个性化监护措施:深刻反思教育监管不到位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吸取教训,积极帮助孩子复学、重返学校或者寻找其他合适出路;若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孩子身边时,应及时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友照顾。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司法社工,监督孩子积极接受线上、线下帮教,共同做好孩子教育挽救工作;接受心理辅导老师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克服一味批评、打骂的教育方式,有意识地加强和孩子的沟通;带领孩子观看检察官布置的法治教育视频,通过书本或者新媒体渠道阅读法治报纸或者收看法治节目,并形成观后感;对孩子经常到酒吧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加强监督,改变晚归习性,限制其夜出,避免在生活中结交不良青年。

  再进一步

  建立家庭帮教指导

  宣告送达仪式上,连山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对《督促监护令》内容进行了释法说理。关德权对金某某的监护人进行了训诫。涉罪未成年人金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真诚悔过。监护人当场签署了相关协议及《监护教育保证书》,并承诺一定认真履行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所设定的义务和条件,自愿接受督促和考察,加强对孩子的陪伴与教育。

  同时,连山区检察院与连山区化工街道顺化社区成立帮教考察小组,对金某某家庭建立帮教指导,并将不定期对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此外,连山区检察院还安排了3位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共同为金某某及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开展亲子活动。

  后记:

  连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唤醒了失职家长的“监护心”,通过司法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认真履职,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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