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10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不批准逮捕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
黑山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8月3日向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但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得知张某在做收购农产品的生意,主要是向附近村民收购大蒜后集中卖到外地。由于张某在农户之间颇有信誉,每次都是先收蒜,卖了钱之后再给农户返钱。这次张某刚收了十几万斤大蒜存进了仓库,还没来得及运给买家就进了看守所。“我自己出事了不要紧,村里的农民还等着我回去呢,这么大的经济损失我赔不起啊”。夏季高温炎热的气候,再加上近期降雨量大,存在仓库的大蒜几天之内有的已经发霉了,提审过程中,张某表示认罪认罚的同时对检察官讲出来自己的顾虑。
经决定,黑山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讨论。检察官宣读案情后提出了拟不批准逮捕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张某适用监视居住的意见,取得了与会的听证员的一致支持。参会人大代表表示,小案中体现了民生、民情和民意,黑山检察院在办案中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