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12日,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查获两起酒驾,发现两名当事人居然是好朋友,且同桌饮酒后酒驾被查获。
当日晚23时50分左右,开发区大队民警在中华路迎宾东街路口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一辆白色轿车缓慢驶来,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郭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未等检查完毕,又一辆白色轿车从该车后面驶来并停了下来,民警发现后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包某也是脸色通红,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结果为73mg/100ml,也属于酒驾。
经民警进一步了解,郭某和包某俩人是很好的朋友,当晚18时左右,他俩在饭店就餐喝了9瓶啤酒后,准备去市内洗澡,没想到在途中被交警查获。
最终,交警依据法律规定,分别对郭某和包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