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举行了不公开听证会。
该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由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葫芦岛市南票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月24日,被告人马某某、魏某某、张某某纠集郝某某、吴某某等13人因李某某与王某某之间的矛盾,与王某某等9人于同月25日在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漫水桥聚众斗殴。其中马某某已满18周岁,郝某某、吴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满16未满18周岁,其余涉案人员均未满16周岁。双方持械聚众斗殴,致两人轻伤及少量财物损毁。
郝某某、吴某某犯罪时未成年,且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偶犯,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自愿认罪认罚。鉴于上述情节,南票区检察院拟对郝某某、吴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听证中,检察官针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对他们及家长进行了思想教育和告诫。听证会后,南票区检察院与郝某某就读的葫芦岛市某高级中学、吴某某所在的村委会、涉案未成年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